198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决定成立合格评估委员会ISO/CASCO,并且将实验室认可和质量认证纳入合格评估系统。
因为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技术贸易壁垒协定》中,系统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方便国际贸易做出了重要贡献。(TBT)第六条“中央政府机构对合格评估的认可”规定:“每个成员都应该保证,只要可能,他们就应该接受其他成员的合格评估程序的结果。即使这些程序与自己的程序不同,只要他们确信这些程序与自己的程序相比,也可以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法规或标准。”在本文件的附件1中,合格评估程序被定义为“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程序,以确定是否符合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并做出解释:“典型的合格评估程序包括:抽样、测试和检查;评估、验证和批准书”
可以看出,合格评定是世贸组织(WTO)对各国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估的程序,即对产品、工艺或服务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进行系统检查和确认活动的一种方式。
资格评定制度包括:供应商自我声明、第二方验收和第三方认证,以及认证和认可两个领域的所有活动。
2002年4月,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我国建立了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合格评估体系,包括实验室国家认可体系。